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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恒律师亲办案例
误将他儿当己出 怒讨十年抚养费
来源:杨春恒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03
浏览量:234
    鲍燕与周广是大学同学,在大学校园里,俩人就谈起了恋爱。大学毕业后,他们一同应聘到医疗器材公司上班。刚工作半年,两人就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1991年12月,两人携手迈入了婚姻的殿堂。

    转眼结婚都有好几个年头了,鲍燕的肚子仍不见动静,两人的心里甭提有多着急了。1993年的一天,鲍燕鼓足勇气偷偷到市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证明她的生育能力完全正常。既然如此,那问题肯定出在丈夫身上。为了丈夫的自尊,鲍燕并没有和丈夫说。

    一个偶然的机会,鲍燕遇到初恋男友郭明,于是她就产生了想同他生个孩子的想法。鲍燕背着丈夫与郭明多次发生婚外性关系。1994年9月,鲍燕终于顺利地产下一男婴,全家人喜出望外。

    2004年7月,周广发现鲍燕与他人有不正当的关系,一气之下,提出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周广所有,儿子周刚由周广抚养。两人原以为离婚后就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可周广一直不让鲍燕探望小周刚,双方矛盾迭起。后来鲍燕探子心切,气愤地抖出周刚是自己和郭明所生的事实真相。

    周广非常气愤,白白养了别人的儿子十年,这口气如何咽得下?于是他不想再抚养周刚,并要求鲍燕、郭明补偿10年的抚养费。

    去年5月,周广找到我,要我代理此诉讼。我认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而存在的,法律没有规定公民有抚养教育他人子女的义务。周广有权要求周刚的亲生父母返还抚养费。

    后来,经过协商,鲍燕、郭明同意返还周广10年的抚养费6.8万元,并变更了周刚的抚养权。

    家庭解散,没有感情的夫妻可以分手,可带给孩子的是永远难以磨灭的伤痛……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杨春恒、辛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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