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恒律师主页
杨春恒律师杨春恒律师
182-0647-9999
留言咨询
杨春恒律师亲办案例
藏起来的房子
来源:杨春恒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03
浏览量:288
    李云举和王春玲是夫妻俩。李云举是某公司的销售经理,王春玲则是一酒店的公关部经理。李云外表不凡,且胸怀大志、精于算计。王春玲虽然长得并不惊艳,但为人贤惠。郎才女貌,加上好的工作条件,在外人看来,小两口的日子应该是过得甜如蜜,但日前,两人正因为一处房子的事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李云举和王春玲是经人介绍相识的,在经过了难忘的热恋后,两人订婚了,并打算在订婚的三个月后正式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的结婚证也在订婚后的第二天就领到了。双方父母对两人的结合很是满意。在订婚宴上,王春玲的父母当着众多宾朋的面郑重宣布,将市中心一套二室一厅的新房子赠给李云举和王春玲作为结婚新房以表祝福。爱算计的李云举听了,心里一阵窃喜,一是未来的岳父母明确说明这套房子是他和王春玲共有的,房子他没有出力就得到了一半,真是天上掉下了馅饼。二是自己的父母也买了一套房子给自己结婚用,不过王春玲对此事还不知情,这样,婚后自己就可以用这套房子出租赚些私房钱了。
    婚后,王春玲工作出色,家里也是打理得井井有条。李云举的爱算计在婚后也表现了出来。王春玲虽然对此比较反感,但觉得丈夫总体上还是比较好的,人无完人,只要丈夫对自己好就行了。李云举一边享受着生活,一边按事先的小算盘偷偷地将自己的那套房屋出租赚“外快”。不过,纸是包不住火的,时间一长,王春玲就发现了李云举的秘密。李云玲对此很是气愤,两口子都一块过了两年了,平日自己对李云举以诚相待,而丈夫却私设小金库,这明显是对她的不信任。自己一心为这个家,而丈夫却对自己还留了一手。越想越觉得委屈的王春玲向丈夫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并提出李云举出租房屋所得的租金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应该得到一半的租金。李云举却说,房子是结婚以前家里买给自己的,房租自然也是自己的,并且 他不同意离婚。
    王春玲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事宜。在听取了她的讲述后,就她目前的情况看,我们首先建议她不要轻率离婚。组建一个家庭是不容易的,就算真的要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的情节,法院并不支持起诉方的离婚请求。就李云举的房租收入来看,因为该房子是李云举在结婚以前就有的,根据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就转化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约定。但事实上,李云举并没有与王春玲约定,并且还不让她知道此事。李云举用他个人的财产取得的租金收益就应属于他个人所有。
    虽然王春玲离婚的理由不充分,李云举的租金收益也没有她的份,我们同意出面与李云举协商此事。李云举看到妻子领着律师来到他家时,他很是惊讶,没想到妻子真的要与自己离婚。在经过了与李云举的交谈后,我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要瞒着妻子私自收取租金了。李云举的生活开支都由王春玲掌管,婚后看到妻子如此贤惠,李云举也想向妻子说明此事。但王春玲对他的开支管得很严,当看到自己每月少得可怜的零花钱时,他就放弃了对妻子坦白的打算。王春玲说她这么做也是有苦衷的。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为了防止这个,她就严格限制李云举的开支。到此,了解到对方都是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影响了夫妻感情,王春玲两人都很内疚。林云举表示要将用房租收益贴补家庭日常开支,王春玲也表示不再限制丈夫的开支,她相信丈夫。至此夫妻俩终于尽释前嫌,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了。 
以上内容由杨春恒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春恒律师咨询。
杨春恒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269好评数14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与东风东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三楼全层
182-0647-999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春恒
  • 执业律所: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7*********99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2-0647-9999
  • 地  址: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与东风东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三楼全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