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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跑路,租赁合同无法解除?
来源:杨春恒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量:838

2014年9月,家住潍坊的张某某因出租自家厂房后承租者跑路,不仅租金要不回,且租期未到,担心自己擅自转租后,原先的承租人再回来追究自己的违约责任,而来到衡明律师事务所,试图寻求律师帮助。

衡明律师杨春恒、贾晓凡在接待了当事人后,了解了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分析本案合同解除的特殊性后,当事人决定委托律师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重新出租。

在本案走法律程序前,需要专业律师帮助当事人取证、固定证据,在获得有利证据的前提下,先入为主掌握主动性,即使承租人后来又回来想继续租赁,张某某又出租的行为也不构成违约,因为二人的租赁合同已经解除。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当事人的配合,更离不开律师的专业指导。后来本案经过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

小结: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类似事件发生,要么承租人找不到了,要么又转租,或者拒不支付租金,或者出租人想增加租金但承租人不同意等等,建议有上述问题的朋友先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操作,变被动为主动,从而挽回自己的损失。

二、医疗事故纠纷案例

老人肺癌在医院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发严重,最终不治身亡,是病情太严重医学无力回天还是医生医疗过错加重病情?

衡明律师杨春恒、贾晓凡2014年成功代理一起医疗过错纠纷案件。潍坊的韩某某在老伴因肺癌过早去世后多次与潍坊某医院协商未果,找到律师维护权益。

韩某某的老伴早期肺癌在北京某医院治疗好转后,转至潍坊某医院进行观察治疗。潍坊某医院的主治医生刘某某告诉韩某某,她老伴需同时化疗和放疗,韩某某为使老伴早日康复就同意医生的治疗方案。但经过一个疗程后,韩某某的老伴病情加重,呼吸困难,医生说正常反应让病人出院回家休养。但一周之后,老人不仅呼吸困难,还出现咳血症状,又去医院检查,主治医生刘某某说要继续第二个疗程的放疗和化疗,力度不够。韩某某相信医生的话就让病人继续治疗,但病情并未好转,反而更加严重,看到老板整天呼吸困难的样子,恳请医生停止化疗、放疗,要求拍片检查,结果整个肺部全部纤维化,成了马蜂窝。最终,韩某某的老伴过早地去世了。

韩某某及家人认为医院过度治疗,治疗方案出现问题导致老人过早离开,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医院认为是病人自身病情的发展导致去世。

韩某某家家人决定委托律师讨回公道。我们在了解到本案情况后,认为关键是确定医院的治疗方案与病人病情及去世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因此我们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鉴定,以确定医院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召开听证会、重新鉴定、开庭审理等程序后,最终确定医院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潍坊某某医院赔偿当事人损失20余万元。

小结: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这个专业问题还需要通过鉴定确定,但在鉴定前,取证、固定证据就变得尤为重要。因此,遇到此类问题,还是应当咨询专业律师,协商不能后应委托律师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以上内容由杨春恒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春恒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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